小李是某厨卫公司的员工,由于平时工作环境灰尘比较多,他下班之后都会到单位的浴室洗澡。
一天小李在洗澡时脚下打滑,摔倒在地,一根肋骨骨折。他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认定该伤害事故为工伤。
认定的理由也很充分:小李洗澡是因为工作环境的原因,工作结束后在单位浴室洗澡属于收尾性工作,洗澡时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这个认定没毛病啊!
但是企业后续的“法律操作”,让人不得不佩服老板的精明。
企业先是对工伤认定不服,向上一级人保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认定,企业败了。
然后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一审判决,企业败诉。
再然后企业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企业败诉。
你以为到此为止了?不是二审终审么?
你太天真了!企业向省高院提起了再审申请。高院审查后,驳回了再审申请。终于折腾完了,两年过去了!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不得不佩服,这个企业的法律顾问真是够精明,但也足够黑心,而且这种套路,许多企业都在用。
这就是法律马拉松的套路!
因为工伤赔偿,一部分由工伤基金支付,一部分是企业承担(具体内容,小编准备单独写一篇文章)。工伤基金支付的那部分,无论企业怎么折腾,都不影响工伤基金支付。但是企业应该支付的那部分,通过这个套路就可以拖死受伤员工!你来找我要钱?不好意思,官司没打完,工伤认定我不承认!你去法院起诉我?可以啊,你有钱有时间就去,请自便!于是很多人没有办法,只得和企业妥协,对于企业该赔偿的部分,打个八折九折,钱拿到手再说。一旦员工让步,企业立马撤诉。
也许有人会问,明知道会败诉,企业这么折腾也有成本啊。那你就想错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按件收费,要不了几个钱。打官司有律师,企业一般都有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律师,费用是按年支付的,不用白不用!
你能说企业黑心?人家是依法诉讼,这是法律给人家的救济渠道,没毛病!
是不是很无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