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航空器运行的空间被划分为各类空域,用以规范航空器的运行行为及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规定,我国的空域被分为飞行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危险区、禁区、航路和航线。
飞行情报区是指为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空间。全国共划分沈阳、北京、上海、广州、昆明、武汉、兰州、乌鲁木齐、香港和台北十个飞行情报区。
管制空域是一个划定的空间,在其中飞行的航空器要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根据所划分空域内的航路结构和通信导航气象监视能力,我国将管制空域分为A、B、C、D四类。
A类空域为高空管制空域。在6600米(含)以上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高空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必须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
B类空域为中低空管制空域。在我6600米(不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的空间,划分为若干个中低空管制空域。在此空域内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也可以在符合条件以及获得批准的条件下按照目视飞行规则(VFR)飞行。
C类空域为进近管制空域。通常是指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近的航路汇合处划设的便于进场和离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空域。它是中低空管制空域与塔台管制空域之间的连接部分。其垂直范围通常在6000米(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水平范围通常为半径50千米或走廊进出口以内的除机场塔台管制范围以外的空间。在此空域内可以按照IFR飞行,也可以在符合条件以及获得批准的条件下按照VFR飞行。
D类空域为塔台管制空域,通常包括起落航线、第一等待高度层(含)及其以下地球表面以上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在此空域内可以按照IFR飞行,也可以在符合条件以及获得批准的条件下按照VFR飞行。
危险区、限制区、禁区是指根据需要,经批准划设的一定范围的空域。
危险区的意思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此空域中可能存在对飞行的危险活动,飞行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入该空域。
限制区是限制、约束等级较危险区高,但比禁区低的一种空域,在该空域内飞行并非是绝对禁区,飞行员需要获得批准才能进入该区域。
禁区内禁止一切飞行活动,分为永久性和临时性禁区。如今年两会期间以及9月3日将有进行的抗战胜利日阅兵期间,北京上空都划分了禁飞区。
航路,由国家统一划定的具有一定宽度的空中通道,就好像地面上的马路一样。而航线则是飞机飞行的路线,从一个城市飞到另外一个城市,中间会经过哪些地方。四通八达的空中航路组成航路网络,飞行航线都是在航路的基础之上制定的。如果飞机不按照航路来飞,就好像汽车不按照马路来走,不仅交通变得混乱,也容易发生“失联”。
虽然天空看起来广袤无垠,天高任我飞,但其实天上也有天上的规则。